[返回主站]
首页
机构职能
联系方法
下载中心
 
当前位置:首页 > 工作动态 >

关于举办测绘系统网上摄影展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

  
国测精办字〔2009〕3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、局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:

 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,活跃广大测绘干部职工文化生活、陶冶情操,展示测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成就,经研究,决定举办以“胸怀祖国,情系测绘”为主题的测绘系统网上摄影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宗旨

  推进测绘系统和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测绘职工的文化生活,展示测绘职工的志趣和才情,提升测绘文化软实力。

  二、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:国家测绘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。

  承办单位:国家测绘局直属机关工会、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。

  三、征稿对象

  测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(含离退休干部职工)

  四、作品要求

  摄影作品要求主题突出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、画面精美,具有鲜明的测绘特色。作品数码和胶片摄影作品均可,胶片摄影作品需自行扫描后提交电子版,所有作品的宽不小于2400像素,统一用JPG格式。

  五、参展作品推荐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、局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本辖区(单位)参展作品的选送工作。各选送单位推荐选送的作品不超过20件。承办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投稿。

  六、奖项设置

  设金奖1个、银奖3个、铜奖5个、最佳人气奖1个、优秀奖若干。从选送单位中评出优秀组织奖3个。

  七、展览形式

  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开辟专栏展出。

  八、活动安排

  (一)6月下旬至7月下旬,征集参展作品,网上布展;

  (二)7月下旬至8月下旬,网上展览;

  (三)8月下旬,组织评奖;

  (四)9月上旬,颁奖和表彰。

  九、投稿须知

  (一)各类作品均提交电子版,其中不得包含后期添加的文字、日期等相关信息;谢绝电脑创意、人为合成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。

  (二)各类参赛作品恕不退稿,作者对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和涉及人物的肖像权负责,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后果。

  (三)承办单位不对参展作品做标识性技术处理,以保证作品网上展览效果;展览专栏将明确商业性下载参展作品的责任警示,但不承担下载参展作品所引发的连带责任。

  (四)参展作品要标明题目,并附简短文字说明。需写明详细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及作者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务等信息。

  (五)2009年7月15日截稿。

  (六)投稿方式:把参展作品刻光盘寄到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网络应用管理处,邮编:100830,信封上注明“参展作品”。联系人:朱力维,联系电话:010-88364473,电子信箱:zhulw@sbsm.gov.cn。

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测绘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

  

  


打印推荐给朋友】 【 关闭

【相关报道:】
【网友评论:】
网友: 于 2009-11-30 14:43:50 发表评论
  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结果。
【网友评论:】
 发表评论 昵称:    [查看评论]

主管:国家测绘局 ; 主办: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
E-mail:support@sbsm.gov.cn ;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:100830
京ICP备05053822号